其他登记一 遗失补证
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:
1、登记申请书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;
3、具结声明材料;
4、查档证明;
5、土地勘测报告、权籍调查表(独立宗土地提供);
6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办事程序:
申请→受理交费→公告→审核登簿→缮证发证
办理时限:
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。(公告时限不计入)
收费依据及标准:
发改价格规﹝2016﹞2559号
不动产登记费:
住宅类不动产:80元∕件;
非住宅类不动产:550元∕件;
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,并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。
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收件收据(委托他人领证的,需出具委托书)。
|